中消協發布消費警示:電動平衡車屬性不明 用戶不當使用風險大
電動平衡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投訴等時有發生,但其風險尚未引起消費者的普遍關注。昨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警示:電動平衡車產品屬性不明確,不當使用風險大。
近日,中消協從網上購買了幾款熱銷的電動平衡車,邀請有關專家對這類產品進行了分析點評。據專家介紹,目前備受青少年追捧的電動平衡車,既不屬于兒童玩具,也不屬于運動器械,其產品屬性和適用場景缺乏相應的規范,導致消費者將這類產品誤以為是兒童玩具,忽視其中存在的風險。
按照我國相關標準,電動童車的速度限制為最大速度不得超過8公里/小時,而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電動平衡車大都速度時限為20公里/小時,最高時速相當于電動自行車的速度,遠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同時,電動平衡車完全依賴于駕駛者重心的移動來實現加速、減速和轉向,其安全性和穩定性遠低于電動自行車。如果平衡車速度過快,消費者尤其是兒童很難平穩掌控,極易因失去重心而導致摔傷。
此外,電動平衡車作為載人移動器具,在道路上行駛存在極大交通安全隱患。中消協表示,電動平衡車不是兒童玩具,不建議為年齡較小的孩子購買。由于目前市場上的電動平衡車普遍不是按照玩具安全標準規范設計生產,也未列入國家玩具安全認證,從其產品說明書的相關信息看,不屬于兒童玩具產品。因此,出于安全健康考慮,不建議家長為年齡較小的孩子購買和使用。(王薇)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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